呼和浩特市工商系统“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4.11.2014  11:08

呼和浩特市工商系统

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市食安委、市食药局、市工商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呼和浩特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于 9 月上旬至 12 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为此,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进行安排部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保障。一是加强领导。 市局及 15 个基层局分别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将辖区划成责任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业务科室对口指导、辖区分局、工商所属地监管的责任分工,统筹安排、齐抓共管。 二是强化学习。 及时组织股所级以上干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局、所结合辖区实际做好行动前准备工作。 三是抓好落实。 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要求各基层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定期深入市场和食品经营主体进行检查、调研、督导,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全面贯彻落实。          

        二、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严格管理,强化监管。 紧跟消费、投诉热点,认真开展市场主体集中清理和规范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市场准入体系,督促和指导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质量查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截至目前,共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 119 户,抽检食品 46 个品种、 60 个批次,对有“问题”的食品限期下架、立案处理。 二是严厉打击,加强规范。 先后多次对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旅游景区以及问题多发的区域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假冒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期间,全系统出动执法人员 3230 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 4279 户(次),签订责任书 2500 多份,查处商标侵权“牛栏山”、“安琪”、“茅台”等食品案件 9 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3 起,共罚款 9.25 万元,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是措施得力,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在“中秋、国庆”期间,突出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强化了节日期间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完善了市场监管责任制;充分发挥 12315 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同时深入各大商场企业讲解新《消法》知识,引导商场主办者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诚信守信。节日期间,共开展宣传活动 6 次,发放法规宣传资料 1000 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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