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领导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从4月10至11月31日,呼和浩特市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全市9个旗县区、开发区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预防和遏制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全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首府环境安全。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成立呼和浩特市环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及相关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 明确整治内容,突出整治重点。此次重点整治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排放状况、涉重企业污染防治情况、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工作大纲(2015年)任务落实情况、工业园区污染综合防治、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突出环境问题检查、2014年国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等11类35项具体整改内容。
三是 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查处违法企业。要求各旗县区作为这次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建立健全工作推进领导机构,制定落实措施,强化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处置,严肃追责,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呼和浩特市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
呼和浩特21:21 16.04.2015 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