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形成林业重点工程全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林业厅政府网7月20日讯 近年来,包头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把提高营造林质量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全市各地区营造林实绩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林业重点工程实行关口前移、全程监管,建立起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全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将质量理念贯穿林业建设全过程。
2016年,包头市林业局印发《关于组织2016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全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包林发〔2016〕23号),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程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干部和林业科技人员包片负责,对全市9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全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跟踪监督国家林业重点工程、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和我市重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中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任务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各工程地块的四至和位置落实情况,招投标和承包合同等档案材料,新造林调用种子、苗木的种苗检验证、种苗检疫证、种苗合格证等相关证照;对各旗县区历年造林不合格部分整改情况及历年造林未成活地块的补植补造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做到质量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服务与林业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全程跟踪。
一是严把苗木质量关。对工程所需苗木,由市、县两级种苗站、森防站把关,确保所供苗木手续齐全,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杜绝病苗、虫苗、弱苗上山。全程质量跟踪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二是严把技术指导关。全程质量跟踪单位组织人员进驻工地,实行跟班作业和阶段检查,对施工人员开展苗木栽种和管护技术培训,对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三是严把验收核查关。验收前,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核查培训,明确验收程序、标准和验收办法,要求验收组成员本着高度负责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深入到每一片造林地块、小班,重点核查造林面积是否准确、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是否达到标准、有没有移位现象发生等内容。
今年截止目前,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完成投资12.95亿元,为全年目标任务17亿元的76%;争取落实到位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1.59亿元,为全年目标任务2.5亿元的64%;实施营造林任务48.2万亩,为全年总体目标58万亩的83%;义务植树437万株,为全年目标任务450万株的97%;无大的林业灾害发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