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新农合”参合率达99%

24.11.2014  13:18

自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乌市逐步构建“新农合”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医疗实现全覆盖,参合农民共76162人,参合率达99%,共补偿医药费1943.38万元。

今年,乌市以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为目标,多措并举,进一步巩固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的新农合制度,减轻农民患病后的经济负担和思想负担,逐步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新农合的参合率覆盖面,补偿标准在2013年的基础上平均增加15%,继续深化卫生改革,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卫生综合配套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积极推行乡镇卫生院住院全报销制度。如今,农民不出村就可以享受医改和新农合带来的最大实惠。

乌市将市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定点机构,目前全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已达77个,均实行一站式服务,救助对象出院接受新农合补偿后,剩余部分按照民政救助政策得到医疗救助补偿,出院即完成全部医疗救助,从而简化了救助程序,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低保户、五保户领取救助资金,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其它医疗救助制度有效地衔接在一起。在此基础上,乌市不断完善信息建设,所有住院患者的医药费核销均实行网上审核。在实行盟级统筹后,参合农民可在盟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实现了新农合盟内一证通。

据了解,新农合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015年度新农合筹资标准有所调整,中央财政为每人补助252元,自治区财政为每人补助54元,盟、市两级财政为每人各补助27元,农民个人交纳90元。

(编辑  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