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获“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15.01.2015  13:36

  日前,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团市委、市综治办授予2014年度“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青少年维权岗”是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的重要活动和组织形式。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着力开展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青少年的法律需求,为我市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仅2014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办理未成年法律援助案件68件,其中民事案件42件,刑事案件26件,同比增长29.61%;受理青少年法律咨询123件;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8场次,发放宣传书籍1000余本。

  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从法律、思想、道德、亲情等多角度入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教育和感化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帮助其健康成长。 (李璟)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