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环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将主攻11个方面
[ 导读 ]会上宣读了《全市环保工作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方案》。据了解,为保证此项工作扎实推进,我市成立了环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李杰翔等出席昨日举行的动员大会 昨日,全市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召开。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杰翔,副市长王恒俊出席会议。
会上宣读了《全市环保工作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方案》。据了解,为保证此项工作扎实推进,我市成立了环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本次专项行动检查和整治的重点有11个方面,即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排放状况;涉重企业污染防治情况;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工作大纲(2015年)任务落实情况;工业园区污染综合防治情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突出环境问题检查情况;2014年国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情况。工作步骤分动员部署阶段、企业自查整改阶段、旗县区检查阶段、市级督查阶段、迎接自治区检查阶段,时间从即日起到11月30日。
李杰翔在会上作动员讲话时指出,本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检查的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环保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消除环境问题隐患,提升环境质量。
他强调,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环保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要坚持无缝隙、全覆盖,切实做到排查到位。各旗县区、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所属企业和项目进行一次“体检”式的普查,要把企业存在的问题全部查出来,不留死角。要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落实。要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要坚持从严从快、立行立改,切实做到整治到位。要坚持边查边改、从严治理、防治结合。要把排查整改任务压实压细,切实做到责任到位。要强化监管责任,各级环保部门必须承担好环境监管执法的责任,切切实实将监管抓到手,管到位。要强化企业责任,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必须依法依规抓好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要强化责任追究,经济发展得再好,其他工作干得再好,如果环保工作没有做好,出现了问题,一切归零,要承担相应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