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 空气质量显著提高

13.10.2015  12:07

  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把改善大气污染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空气质量。今年1月—9月全市一级和二级天数合计为225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82.4%,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均明显下降,其中细颗粒物(PM2.5)同比下降0.008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下降0.01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同比下降0.01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NO2)同比下降0.008毫克/立方米。1月—8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5.02,在北方15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一位。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减排项目建设,全市18台在运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运行稳定;城发桥靠热源厂脱硫、脱硝除尘工程预计11月完成;富泰光明热源厂脱硫工程预计11月完成;和林县大众热力第三热源厂脱硫工程预计10月完成;中石油呼石化分公司脱硫工程已经完成。

  二是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市环保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开展违规上路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路检路查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禁令标志规定的黄标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止到9月30日,已淘汰黄标车5693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409辆,已完成年度任务的76.4%。

  三是清理整治大青山生态保护区采矿企业。对大青山前坡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土左旗保护区内有9家碎石场已全部停产;武川县保护区内已全部清理整顿;新城区保护区内14家企业均未开工;回民区保护区内4宗违法建筑正协调拆除。

  四是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铁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已移送市纪检委约谈企业10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企业及事件10起,刑事拘留8人,行政拘留2人;移送检察院处理企业1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企业2家;市环保局约谈企业15家。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