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正式建立

12.11.2015  13:18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649号)文件要求,建立收费单位报告制度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清单制度。
            经认真审核梳理,市发改委已先后两批公布《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到10月27日,我市涉及公安、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22个部门81项收费项目153个收费单位。其中教育部门涉及收费单位占34.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占9.2%,卫生计生部门占7.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占5.3%,环保、交通运输、民政部门各占4.6%,公安、水务、质监部门各占3.9%,其余部门占18.6%。从收费单位的数量来看,教育部门是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主体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的服务部门是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主导部门。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16个部门46项收费项目73个收费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占72.7%,收费项目占56.8%,收费单位占47.7%。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正式建立。
            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将及时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或收费标准降低进行更新。  
“神经谷粒”网络成功记录大脑活动
  大部分现有脑机接口系统只能使用一到两个传感器进新华网
饲草增产增效有了新办法
  “饲草高效栽培技术选择优良饲草品种,新华网
把电池“织”进衣服里
  身上穿的衣服就可以给手机无线充电,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