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5.09.2015 20:11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召开价格听证会的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对全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具体为: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500元,盟市级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400元,一类甲级幼儿园每生每月320元,一类乙级幼儿园每生每月280元,其他类级幼儿园每生每月210元。寄宿制幼儿园住宿费每生每月100元。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王嘉璐)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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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2015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