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地完成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阶段性工作

04.08.2015  11:41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市面用文管理工作,提高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和规范标准率,自治区政府定于2014年至2016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全区各地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开展社会市面用文蒙汉文并用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顺利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

按照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各盟市结合地区实际相继制定了治理方案,有效开展了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成立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分工明确、措施得力的监管机制,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的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保障治理效果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各地区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语文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增强了各族干部群众关心支持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推进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源头治理

严格执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了联合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了联合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源头治理,举办了制作企业负责人培训,通过培训,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分工,同时签订制作企业《责任状》,发放定点制作企业营业执照,做到了规范管理;集中检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开展了社会市面蒙汉文集中检查整治及创建蒙汉文并用示范街工作,有效提高了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和规范标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