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五项措施服务引导全市电商发展
23.09.2015 11:01
本文来源: 工商局
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五项措施因地制宜开展电商引导服务,积极为全市网络商品交易和网络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开通了“微信登记平台”,开展网上登记试点,打造电子商务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在全市各级工商注册登记窗口逐步推行“微信登记平台”,打造电子商务登记“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政策解读、工商知识等咨询服务,实行登记事务行政指导、预约服务、重点项目跟踪指导等便捷服务机制,缩短审批时间。
二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从事网上经营活动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符合自治区政府关于住所(经营场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申请者在营业执照住所(经营场所)中加注经营网址的,申请人提交经域名权属人(或所在网络交易平台服务企业)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住所(经营场所)中加注经营网址。
三是放宽企业名称登记。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允许使用更能体现电子商务经营特点的表述作为企业名称。
四是加强电商创业培训学习。对有意向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登记注册、商标品牌、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开展上门服务,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和网络创业。
五是加强网络交易行为监管。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环境,加大力度查处网络违法行为,推动网络经营主体合法、广告真实、合同平等、公平竞争,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经营、交易、消费环境。(辛三宽)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3.09.2015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