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三社区荣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28.11.2014 18:22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申报工作,是在自查申报、省级考察推荐的基础上,经第三方独立评审和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最终确定入选名单。此项评选每5年进行一次,今年是第二次。此次入选社区必须符合五个条件,即组织机构规范、队伍作用明显、制度规章健全、阵地设备完善、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社区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刚刚在我市结束的全区社区党建工作推进会,便是对乌兰察布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极大肯定。文化路社区突出文化特色建设,以“百姓大舞台”为品牌,将居民群众文化活动作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更好地服务广大社区居民。通佳社区和繁荣社区也都在文化建设、党建、便民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史泽奇)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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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2014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