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红十字会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自治区红十字会三届五次理事会暨工作会议精神

01.04.2016  11:57

3月30日,乌兰察布市红十字会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自治区红十字会三届五次理事会暨工作会议精神。

会上,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丽云传达了内蒙古“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工作推进会情况。同时,重点学习了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红十字会会长刘新乐的讲话和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芳在三届五次理事会上作的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我区红十字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红十字会的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圆满完成了三届四次理事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今后五年,全区红十字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秉承人道主义宗旨,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依法治会,坚持改革创新,认真履行人道职责,积极参与民生改善和扶贫攻坚,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和人道助手作用;着力提升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凝聚力,着力推进工作标准化、运行透明化、项目品牌化、队伍职业化,着力构建人道文化传播体系、人道资源动员体系、救灾救护救助体系、生命关爱体系、开放共享体系。“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五个500个”工程,即:在全区公共场所、社区、学校建立500个人道文化传播点;在大中小学校建立500所红十字示范学校;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500个应急救护点;在学校、社区设立500个应急救护角;结合精准扶贫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500个博爱家园项目。

会上,围绕2015年工作报告、内蒙古“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进行了热烈讨论,统一了思想。机关全体干部一致认为这次理事会的召开具有非常的意义,工作报告不但全面总结了我区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同时对未来五年红十字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依据。陈会长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理解、吃透本次理事会精神,依照自治区红十字会2016年工作安排及“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自身工作进行梳理,做到与自治区红十字会同轴共转、同频共振,同心合力。

会上,传达了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表彰2015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工作先进盟市红十字会的通报》,我市获“综合实绩突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