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原标题:李佳在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春季开学典礼上强调
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李鹏新主持
3月10日上午,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举行2015年春季开学典礼。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李佳出席并讲话,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鹏新主持开学典礼。
李佳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区,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大意义,以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和务实担当,引领和推动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和“8337”发展思路的深入落实,努力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李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深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理解,强化法治理念的树立和法治思维的养成,加强对法治的学习,不断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保持对法治的敬畏,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治底线不可越。要坚持知行合一,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作为一种常态,自觉做到决策于法有据、行为依法进行;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作为一种自觉,善于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作为一种能力,努力营造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强化自我约束,把握好权力边界这个前提,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秉持好公平公正这个用权之要,既要切实做到公正用权、公平处事,又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执法、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习惯于在监督之下行使权力,切实做到在“聚光灯”和“放大镜”下行使权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李鹏新在主持开学典礼时强调,全体学员要坚持深学细研,力求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要坚持知行合一,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要坚持严于律己,展现新学期新学员的新面貌。(记者 钱其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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