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丨业主苦等6年 东达景苑迟迟不交房
2010年,呼和浩特市王女士在东达景苑购置一套经济适用房,先后付了20余万元的订金。2012年,房子竣工了,没想到开发商却至今不交房。目前,王女士手中只有一纸收据,没有正式合同。和王女士有同样遭遇的人还有数十人。4月12日,记者在东达景苑小区采访中了解到,该小区共有三期,王女士所购置的是一期的一套经济适用房,一期共有20栋楼,无人入住。二期和三期是高层住宅,已经有部分入住。王女士提供的收据,其中两份收据为房屋订金,分别为6万元和14万元,另外一份收据为地库订金28660元。收据上均盖有内蒙古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呼市分公司的财务专用章。王女士说,6年不交房已经影响到她的生活了。陈佳也购置了一期经济适用房,她告诉记者,他们属于回迁户,于2010年1月12日与内蒙古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市分公司签订了购房(房产置换)合同,合同中注明,“东达小区”房屋暂按每平方米1800元。陈佳购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房款为16.2万元,她预先支付了13万元,剩余3.2万元的尾款还没有支付。6年过去了,没等到交房,等到的却是开发商的涨价通知,要求她按每平方米2500元补交房款,陈佳对此很不满。就这些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内蒙古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市分公司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对方告诉记者,没有交房的原因是市政管网不具备使用条件,为了让业主早日安居,他们去年在小区打了自备井,解决了吃水问题,并雇人定期清理排污,同时铺设了天然气管道,解决了供暖用电的问题,目前已具备入住条件,从4月10日起,业主可以陆续交清尾款办理入住手续。姓张的工作人员称:“我刚到公司,不知道像陈佳这样的回迁户购房当时定价多少,现在每平方米2500元是房产部门定价的,也是暂定价格,最终该不该涨价,涨多少,我还需要请示公司领导再作决定。至于签订购房合同,只要业主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交清尾款,公司就可以和业主签订在房管局备过案的正式合同。关于房本的问题业主可以自己去查《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经济适用房本身就没有房本。
4月14日,记者致电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是手续齐全的房子,不管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都有房本。记者查阅了2005年8月1日起施行《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发现,其中第34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按规定办理交易手续,交纳有关税费,房屋所有权归购房人所有。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上分别加盖经济适用住房和划拨土地印记,同时收回《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马丽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