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3项措施确保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
我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通知》
13项措施确保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就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有关工作下发通知,从“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并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 强化条件保障,保障学位供给”等几个方面推出13措施,确保2020年我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的目标。
这13项措施分别是:旗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采取措施防止辍学。
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落实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
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地各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
强化对农村牧区薄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
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
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各地要结合区域内教育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实际,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
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各地各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关注弱势群体学生,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保证其完整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优先帮扶、优先帮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优先帮扶、优先帮教。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安置帮教机构、残联组织,加强排查,摸清情况,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在边远地区办好必要的教学点,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
通过在城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
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实施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各项教育工程,加快新建、改扩建教室、宿舍、食堂、浴室,改善取暖、住宿、餐饮、清洁卫生条件,2017年年底前全面消除“土炉子”“土灶台”“大通铺”和旱厕等现象。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全面实现标准化。
此外,还将通过建立并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王中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