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 到2030年健康环境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纲要》重点提出建设健康环境。从保护和发展生态文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两个方面,对保护生态促健康提出了明确要求;另一方面,从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3个方面,明确了环境健康问题治理的具体内容。
《纲要》指出,在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方面,要逐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的环境与健康调查,搭建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和沟通机制。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促进环境与健康数据互联共享。
《纲要》对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提出要求。如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面,要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机制,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其次,做好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加强源头预防,减少生产生活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村工业固体废物的规范处理。第三,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力度,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循环利用。此外,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20年,力求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显著提升,实现乡镇自来水厂供水设施和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
《纲要》明确,将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力争到2030年,全省60%的城市、10%的县城(乡镇)分别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城(乡镇)标准。
来源: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