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召开2017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议

23.02.2017  21:36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执法重点工作任务,2月17日,自治区环保厅召开2017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议。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王军朴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郝庆文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2017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会议通报了2016年全区环境执法工作情况。2016年是自治区环境执法事业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出台了《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分工》、《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65件,罚款达2.67亿元,分别是2015年(1397件)的2.2倍和(8097万元)3.3倍,创历史新高;纳入台账的4280个环境问题整改取得积极进展,完成率77.5%,较去年提高16.2个百分点;启用“环境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系统”实施“双随机”监管6479家次,查处违法问题531个;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划分10734个网格,较去年增加4389个;突出“季节性”执法特点,开展燃煤锅炉“冬病夏治”,淘汰燃煤小锅炉1390台超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办结12369热线和微信平台举报5378件。

      会议强调,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变压力为动力,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保的新精神,把环境监察执法履职到位变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有作为、敢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卫士。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抓住机遇,增强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紧迫感。要进一步查找不足,加快整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要强力推进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形成打击犯罪行为的合力。各地要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切入点,加大督政力度。对中央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确保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

      据了解,2017年自治区将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对环保部的部署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实现“三个清零”工作任务(即,所有盟市均要办理至少一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所有旗县区均要办理至少一件适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案件、全区每一名持证在岗执法人员必须办理至少一件环境违法案件);稳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后续整改工作;推进建立统一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全面完成国办发56号文件确定的各项任务;围绕水、气、土“三个十条”,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强环境问题台账管理完善工作;夯实执法基础性工作;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抓好环境应急管理、12369热线和微信平台受理及环境舆情监控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全面推进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会议上,自治区环保厅依据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及罚款金额、执行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环境监察执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66名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为确保完成2017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重点工作任务,自治区环境监察局就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与各盟市环境监察支队签订了《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重点工作责任状》,并就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进行了座谈讨论。

 

 

自治区环保厅召开2017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议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王军朴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郝庆文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2017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自治区环监局局长张山狮通报2016年全区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表彰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先进个人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