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函〔2016〕379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内食药监综〔2016〕34号)的要求,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落实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以下简称区抽任务)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并继续加强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现将各盟市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样完成情况
据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网络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10日,全区共完成区抽食品抽样7606批次,占区抽任务的95.75%,覆盖全区1732家生产企业,其中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阿拉善盟已按时完成自治区计划任务,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完成90%,乌海市完成87.93%,乌兰察布市完成68.06%。请目前仍未完成抽样任务的盟市必须在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抽样任务,已完成抽样工作但未录入数据的盟市必须在2016年11月18日前录入数据。
二、检验完成情况
据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网络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10日,全区共完成检验3722批次,仅完成区抽任务的48.94%。请各盟市督促承检机构抓紧时间完成检验任务,保证于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本盟市承担的2016年区抽任务,并全部录入系统。
三、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
据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网络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10日,区抽任务共85批次不合格样品,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情况分别为:呼和浩特市完成9批次,2批次在进行中;赤峰市完成5批次,1批次在进行中,12批次未处置;乌兰察布市完成1批次,8批次未处置;呼伦贝尔市3批次在进行中,10批次未处置;包头市9批次未处置;鄂尔多斯市1批次未处置;巴彦淖尔市10批次未处置;乌海市2批次未处置;兴安盟12批次未处置。
四、食用农产品抽检及直报模块使用情况
2016年各盟市、旗县(市、区)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31491批次。截至2016年11月10日,食用农产品抽检16678批次,其中乌海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阿拉善盟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量为0。
请各盟市局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加快抽样、检验进度,务必将相关数据按时准确录入相应系统。年终考核以系统上报数据为准。
附件:1.区抽任务抽样检验及核查处置情况表
2.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