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努力营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切实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由县文明办牵头,和林大队积极与县安监局、教育部、司法局、运管分局等部门取得联系,以及辖区两家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驾驶人和车管所、法制股、事故股、宣传股在县维多利超市门前人员聚集地开展了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活动主题的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12月2日上午10时,由县文明办、安监局、教育部、司法局、运管分局、和林大队等多部门及辖区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驾驶人和车管所、法制股、事故股、宣传股在县维多利超市门前人员聚集地开展了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活动主题的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由县文明办赵部长、和林大队副大队长张文华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做了动员部署讲话。宣传活动中,大队以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图册等方式进行。期间,大队长陈集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活泼的事例,耐心细致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及驾驶人大力宣传普及《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以危险驾驶罪新增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等规定为重点,结合“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普及,进一步增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向群众介绍了关于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面签”工作的具体步骤,重点介绍“面签”注册后,可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交通违法处理三大类共16项具体业务内容。同时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此次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共出动警力30人次,警车6辆,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挂图1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1余人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交管支队和林大队与县文明办、安监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2015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
呼和浩特17:54 03.12.2015 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