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年《内蒙古司法》稿件报送及采用情况的通报

22.03.2017  19:59

各盟市司法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司法局,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内蒙古司法》稿件报送工作,增加稿件报送数量,提高稿件报送质量,更好地为我区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现将2016年全年《内蒙古司法》稿件报送及采用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内蒙古司法》共刊印发行8期,刊登稿件126篇,动态信息38条(篇)。各盟市、各单位共报送稿件291篇,采用76篇。

        总体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都能按要求及时报送稿件,稿件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的提升。特别是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包头市司法局、赤峰市司法局、锡林郭勒盟司法局、乌兰察布市司法局等单位,上报的稿件信息主题明确,文题相符,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不但提高了司法行政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价值,同时充分宣传展示了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良好态势,为促进、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7年,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工作,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司法厅确定的“1353”工作目标,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剖析;积极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力求在突出特色和拓展深度上下功夫;要在保证报送数量的前提下,注重质量和报送的时段,避免集中突击报送;要坚持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数据、事例要真实可靠;主题要鲜明突出,题文要一致,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不断提升理论研究工作层次内涵,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跨越提供有力的支撑。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3月16日 

 

 

附件: 《内蒙古司法》杂志2016年下半年采用稿件明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