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修道路竣工3年内不得开挖
18.03.2015 17:18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原标题:我区大修道路竣工3年内不得开挖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政府了解到,为切实改变我区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地下管线建设规模不足、质量不高、管理水平粗放的现状,系统解决当前地下管线权属各自为政、道路重复开挖、缺乏协调机制,安全隐患突出、应急防灾能力薄弱等问题,自治区政府年初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交付后5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向社会公告。
意见要求,各地区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市地下管线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前,要依法向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要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经核实符合规划要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预计2015年年底前,我区基本完成20个设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力争到2020年年底完成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将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降低管网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力争到2025年年底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体系,使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能够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急防灾能力大幅提升。(记者 李国萍)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18.03.201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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