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绩单”发布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9日电(杨腾格尔)1月19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继清在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绩单”——
202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立案1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人;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4451件,初步核实24924件次,立案10265件,结案107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35人,涉嫌犯罪移送有关国家机关641人。
强化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202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聚焦政府债务化解、“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治理、减税降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冒名顶替上大学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同时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加强对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复工复产、复市复学等落实落地。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02件、同比增长129.5%,处分处理350人、同比增长107.1%。
在涉煤腐败“倒查二十年”中,内蒙古自治区共立涉煤腐败案件599件86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1人、县处级干部20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3人,组织处理687人,移送司法机关78人,收缴违纪款66.1亿元,督促相关部门追缴税费112.45亿元、采矿权收益金131.04亿元。
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收官战中,内蒙古自治区共处置问题线索1963件,立案66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1人,组织处理396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专项治理三年间,共处置问题线索11971件,立案30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95人,组织处理2521人,移送司法机关19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416件,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中,内蒙古自治区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2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4人,组织处理 188 人,移送司法机关 101人。专项斗争三年间,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613件,其中厅局级干部25人、县处级干部1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21人,组织处理760人,移送司法机关238人。
在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中,内蒙古自治区深挖彻查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缴费、出租、管理中存在的违规、异常情况,2020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92件,立案17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4人,组织处理105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督促追缴易地建设费30.2亿元。
在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内蒙古自治区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乡、村两级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深入起底排查、分期交办清扫。截至目前,共分两轮梳理交办信访举报7840件,办结7406件,其中立案1644件、结案1596件、给予党纪处分2029人、政务处分131人、组织处理1083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4313.91万元,化解信访问题 2685个,查处诬告陷害案件4件,为392名干部澄清正名。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59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6人,组织处理12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57起。二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年来共立案18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27人,组织处理96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58起。
打铁还需自身硬,从严防治“灯下黑”。内蒙古自治区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1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7人,组织处理12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办理流程,梳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5个方面13项被围猎风险点和5种被“围猎”主要类型及表现形式并发出提醒。
据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满意率为9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