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通报2014年十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08.01.2015  13:31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8日电(徐岩)1月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首府《食事药闻》信息通报会,通报2014年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公布了2014年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中十起典型案例。

    (一) 呼市玉泉区唐某涉嫌未经许可生产义齿案。 2014年8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市食药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玉泉区沟子板村金河水厂门口门脸房内生产加工义齿点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唐某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从事义齿生产加工活动。发现13本义齿生产销售记录、8本义齿结帐单、打磨机等5种义齿生产设备、原料及半成品约12种,货值约为10多万元。现场对上述物品全部进行查封扣押。经对生产销售记录统计和询问调查,涉案人唐某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期间,累计生产销售义齿金额为42.54万元;其生产加工的品种有:钢牙、钴鉻烤瓷、钛合金烤瓷、普通烤瓷、普通支架、隐形义齿、排牙、充胶8个品种,这些产品均未经批准注册;其销售终端涉及牙科诊所(医生)50多家,案值累计达52万多元。此案已移送呼市公安局进行处理。

    (二) 内蒙古某妇产医院使用过期诊断试剂过期案。 2014年7月18日,根据市食药监管局执法人员日常检查中发现,内蒙古某妇产医院检验科使用的诊断试剂“钙测定试纸”等12种诊断试剂已过期,并与未过期的试剂混放,案值约5268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没收剩余试剂,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 内蒙古某专科医院违法销售医疗机构制剂案。 2014年5月16日,根据乌海市食药监管局协查函反映,“在辖区市场检查中发现,有标示内蒙古某类风湿骨关节病专科医院注册并委托生产的‘多维通痹胶囊’和‘多位骨康丸’两种医院制剂”。接到情况反映后,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迅速对内蒙古某类风湿骨关节病专科医院进行了检查,经查实,该院于2014年2月份开始,向乌海市一家医疗机构违法销售过上述两种制剂,数量为20瓶,售价为104.75元/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审批要求,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其改正,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 内蒙古某企业未按要求贮存体外诊断试剂案。 2014年5月13日,市食药监管局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集团内蒙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将2盒标示贮存条件为2-8℃的N末端B型钠尿肽原定量检测试剂盒(荧光层析法), 贮存在室内温度为20℃的常温库中。该企业现场能够提供购进、验收及销售记录及厂家资质和注册证。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

    (五) 内蒙古某企业篡改食品生产日期案。 2014年11月9日,根据市食药监管局执法人员“假日查”中,对内蒙古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租赁的库房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职工餐厅里摆放有封口机1台、微电脑印码机专用快干油墨1瓶(55ml),刀片2个及盛装有刺激性气味的无色液体多半瓶(500ml/瓶)和2个空瓶等包装用工具和材料,另外查获撕掉原包装底部生产日期并在顶部重新标注“生产日期2014年10月8日”的顶大面皮儿14箱(12*104克/桶/箱)。在进一步对该公司库房检查中,查获已篡改生产日期用同样字体标示和无生产日期的13种预包装食品共80箱,共计94箱,货值金额为7472.8元。

    经对该企业负责人王某询问调查,他承认由库管的妻子对超过保质期的部分食品生产日期进行了篡改。同时,还在库房内还发现85种过期食品3767箱,货值金额245745.00元。按照有关规定,没收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清理库房内过期食品,及时监督销毁。

查处的篡改食品生产日期案图

    (六) 呼市玉泉区未经许可生产肉类食品黑窝点案。 2014年6月4日,玉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在蛋厂路河槽北岸一居民院内发现的肉类加工黑窝点。经查,该窝点以加工牛羊杂碎为主,生产环境恶劣,原料无产品标识或无中文标识,且经营者不能提供任何索证索票、检验检疫合格证、进销货记录台账及加工人员健康证明等材料,属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执法人员下达了封存(扣押)决定书,现场查扣近2000千克的牛头、牛肚、羊杂碎原料和半成品、成品,案值2万多元,现场依法查封了这个黑窝点。

    (七) 呼市玉泉区未经许可生产豆腐黑窝点案。 2014年6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玉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八里庄一居民院内发现的豆腐加工黑窝点。该窝点距离居民生活垃圾点不足10米,附近垃圾成堆,污水横流。加工车间内有十几个化工用有色塑料桶,肮脏不堪,沾满黄色泡沫;机器设备破烂污秽,地面水沟里污水淌溢,环境卫生极差。执法人员检查后,下达了执法文书,查封了生产设备,扣押违法加工豆腐的原料豆1000千克、食用石膏粉10袋、食用消泡剂3箱,并依法取缔了该窝点。

    (八) 呼市赛罕区制售假劣火锅料案。 2014年9月11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赛罕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赛罕区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赛罕区保素村的一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位于农村大院内一封闭的两排院落内,生产许可证已过期一年,现场有用于制作火锅料的铁锅、盛放汤料的容器、自动灌装设备,堆放散乱的各种原辅材料和包装物100公斤,未标注生产日期的成品火锅料91件728公斤,产品标签标注的生产厂家为“呼和浩特市川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卫生脏乱,存在利用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后,对生产场所和涉案物品予以查封,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九) 呼市回民区某企业未经许可生产面包和香酥饼案。 2014年11月5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已掌握的线索,经过认真摸排,发现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的一家馍片获证企业未经许可生产面包和香酥饼,主要销往呼市地区。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突查,现场发现该企业在院内新建了两个面包和香酥饼生产车间,10余名工人正在加工食品,现场发现55台(件)生产加工设备设施,各种原料半成品数吨,成品面包5万余个、香酥饼400余箱,案值达4.8万元。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了该企业违法生产场所,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 并进行行政处罚。

    (十) 呼市玉泉区未经许可生产红腌菜案。 2014年11月5日,呼和浩特市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美通物流中心调料大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由玉泉区珍香红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蒙然一惊牌珍香红腌菜”外包装标示的生产许可证(QS)编号与产地不符,怀疑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为假冒。11月11日10时30分,执法人员根据得知的线索,对位于玉泉区前八里庄村村民耿某400多平方米民房内的珍香红食品加工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珍香红腌菜成品214箱(140g×50袋)1498公斤;珍香红腌菜半成品约为1400公斤;原料芥菜头约为6000公斤,货值达8900元。同时,在该厂原料成品库内发现互惠宝岛牌甜蜜素17袋,每袋净含量1公斤;爱普牌焦糖(焦糖色)3桶,每桶净含量为30公斤;焦亚硫酸钠1桶,每桶净含量为25公斤。经调查,该厂生产的红腌菜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1010101156)是外包装塑料袋生产厂家的,并非该厂的。同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甜蜜素和焦糖色素2种食品添加剂,但在外包装配料表中未如实标示这2种食品添加剂。该厂生产的红腌菜全部销往美通物流中心调料大厅,销售数量30件(规格50袋/件),价格28元/件,销售金额840元;货值金额9740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场查封了该厂生产的“蒙然一惊牌珍香红腌菜”成品、半成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责令立即召回已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蒙然一惊牌珍香红腌菜”,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及违法所得,并进行行政处罚。

查处的玉泉区未经许可生产红腌菜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公布的十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当前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呈现出三个新的特点,从违法主体看,“黑窝点”与有证企业主观故意违法并存;从违法渠道看,由原来实体店面、固定场所等传统渠道向新兴的网络销售等渠道逐步转变;从违法手段看,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手段日趋复杂隐蔽。呼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和医疗器械“五整治”以及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查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达到历年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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