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2019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今年我市依旧坚持以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组织实施我市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旗县区教育局会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阳光分班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月2日市区小学入学网报开始
2019年呼和浩特市市区小学入学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网上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为2019年5月2日—6月1日。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采集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hkszx.cn)”,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区小学入学招生结果可于2019年8月10日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招生对象——市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划片范围——市四区教育局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登记入学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制定各区《2019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优先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市四区《2019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与小学入学招生划片范围在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由各区教育局另行公布。
信息审核时,监护人须持在“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上打印的《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蒙古语授课学生——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招收新城区、回民区片内的适龄儿童;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招收玉泉区、金川开发区片内的适龄儿童;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和赛罕区民族小学招收赛罕区片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安排由赛罕区教育局在《2019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中统一规定。各片区优先安排本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实验学校可以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公办初中6月23日实施电脑派位
今年我市公办初中电脑派位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5月31日之前,市区民办初中学校须完成新生协议签订、报到、注册工作(每名学生只能与1所民办初中学校签订协议),并将注册新生花名册报主管教育局备案。
招生要求——市区公办初中学校(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除外)招生严禁以学校为单位自行招生和跨区跨片招生。各公办初中在“小升初”电脑派位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编班,要实行均衡常态分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分班结果(包括班主任和学生名单)于2019年7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
已被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入学协议的小学结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到其结业小学的主管教育局签订放弃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协议。如继续参加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则被视为择校,三年后中考时不具有“分招”资格。
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如有返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意愿,需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的辖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由辖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地教育局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积极鼓励各旗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办盲童班,为视力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就学机会。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019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学校进行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地区和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我市中考时间6月15日至17日
招生政策——2019年中考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各旗县教育局在全市统一安排下,制定本地区高中招生方案,完成2019年本地区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旗县各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2019年中考继续实行加授蒙古语文按比例加分政策,即在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加授蒙古语文初中结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将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20%计入总分,并按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赛罕区民族中学将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旗县加授蒙古语文考生报考当地高中或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将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网上统一录取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市区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如在统一网上实时动态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下一录取批次进行单独划线补录,补录线不得低于各区教育局审批划定的农村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考试时间——中考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中考体质测试采取“必测+选测”的形式进行。必测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及立定跳远(男、女)。选测项目为一分钟跳绳(男、女)。
中考体质测试时间为:5月6日—26日;中考时间为6月15日至17日,其中,6月15日8:30—11:00语文、蒙古语文(甲),15:00—17:00英语;6月16日8:30—10:30数学,15:00—16:10文科综合;6月17日8:30—10:30理科综合,14:20—16:20 汉语、蒙古语文(乙),16:50—18:30 生物地理综合(初二年级)。
分招政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2019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第三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一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
2016年入学(2019年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确认“分招”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四区户籍或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本、居住证、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正式学籍并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公办初中学生为按学区对口入学或派位入学,民办初中学生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统一录取入学。
(3)综合素质评价在B级以上。
择校生和社会零散生不具有“分招”资格。“分招”名额分配及名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另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