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呼和浩特市财政收入结构日趋合理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8日电(曹桢)改革开放40年来,呼和浩特市财政收入规模稳定增长,财政收入质量显著提升,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不断提高。2017年非税收入占16.6%,比2011年降低13.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结构日趋合理。
在呼和浩特市政府新闻办公室27日召开的改革开放40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冬回顾了改革开放初期全市的财政家底。1978年,呼和浩特市地方财政总收入为1.4亿元,到1988年,增长至近4亿元,1998年为9.3亿元,2008年为158亿元。“十二五”以来,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通过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形势、及时组织财政收入、协调开展综合治税、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多措并举招商引资培植财源等举措壮大财政实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1年的151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201.6亿元。
财政实力的不断壮大,为呼和浩特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也在逐年加大。
李冬介绍,1976—1980年,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呼和浩特市地方财政总支出累计3.5亿元,年均7000多万元。1996—2000年,第九个五年计划时期,全市地方财政总支出累计75.6亿元,年均15亿元。“十二五”时期,全市公共财政支出累计达到1483.5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4倍,年均增长速度为14.5%。近年来,按照国家强化民生托底和“保工资、保民生、保基本运转”的工作要求,财政部门大力压缩部门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民生及重点项目支出,“十二五”时期财政用于重点民生领域支出近935亿元,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63%。2017年,全市各类民生支出达到294.6亿元、占总支出的73.2%,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善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人居环境。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增值税主要来源的第二产业、实体经济和创新产业的扶持力度,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改革开放以来,呼和浩特市财政体制大致经历三个阶段,即1980年以来“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1994年以来“分税制”财政体制,以及2003年以来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一系列改革为内容的新财税体制。与时俱进的财政体制改革取得良好成效,积极推动近40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