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二盟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汇总

16.06.2016  23:14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和《内蒙古司法厅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现将呼和浩特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报名
  •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政策条件和要求

      

    1.报名人员户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和法律专业的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户籍在内蒙古区所辖旗、县(县级市、区)的人员,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2.除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报名人员报名时要以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即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7年应届毕业。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报名时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者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5.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

      

    6.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必须提交与报名承诺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7.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持护照报名的,报名时应当承诺本人护照合法有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需提供护照申请地或签发地有关部门证明。

      

    9. 使用蒙古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

      

    10.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二 、学历条件

      

    (一)可以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为准。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且考试成绩合格,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报名时间、方式、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先选择报名地点在“呼和浩特市”,

      

    再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公告,掌握报名条件、报名流程,熟悉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2.填报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个人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做出相应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报名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报名和考试成绩均无效,一切后果自负。

      

            3.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4.网上交纳考试费。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纳考试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提示信息,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252号)规定,交考试费23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考试费。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 、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按照规则规定填涂、答卷;要诚信参考,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呼和浩特市所有考点入口处,均设置了安检通道,扫描应试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应试人员应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应试人员按时进入考场,建议应试人员提前到达考点。

      

            五、其他事项

      

    在规定期限内,报名人员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报名人员可携带有关证件、证明到呼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现场办理。需购买蒙文大纲的考生请与呼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联系。需要领取报名发票的人员,请于2016年6月20日-7月20日到呼市司法局领取,过期不候。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咨询电话:

      

    0471-4978483 ;0471-4979367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016年6月12日

      

     

      

    包头市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第16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现将包头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考试内容、电子证件照片、方式和科目等见司法部司法考试 网( http://www.moj.gov.cn   。

      

    1、报名人员户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和法律专业的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户籍在我区所辖旗、县(县级市、区)的人员,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2、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 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3、除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报名人员报名时要以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查询或认证。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报名时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者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5、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

      

    6、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必须提交与报名承诺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7、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二、报名费:

      

    报名费每人230元(网上交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7月10日。

      

    三、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x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注意:户籍应是本人户口所在地而不是籍贯。

      

    四、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应急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五、 网报时间:6月16日至7月5日 ,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六、咨询地址:包头市少先路16号市司法局一楼司法考试科;咨询电话:5102223 5102220。

      

    七、重要提醒

      

    与去年相比,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在报名要求等方面变化不大,但在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要求、考生身份验证等方面进行调整。

      

    1、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电子照片(在司法部网站下载)

      

    2、按照司法部部署,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将在各考区考点应用考务安全系统对应试人员进行准考证扫描、身份证识别和现场人像采集。请广大考生提前到达考场进行安检。

      

    3、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对本人学历进行查询,不能取得对应查询结果的,应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学历认证,取得该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供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提交。

      

    4、上传电子照片拍摄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显露双耳、双眉、双肩,不得化妆,不得佩戴首饰,不得对图像进行任何修饰。凡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作出审核不通过处理并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更新上传,直至符合要求。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拒不更新上传并获得审核通过的,将无法完成后续报名事项。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第16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现将呼伦贝尔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考试内容、电子证件照片、方式和科目等见司法部司法考试网 http://www.moj.gov.cn

      

    1、报名人员户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呼伦贝尔市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

      

    2、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 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3、除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报名人员报名时要以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查询或认证。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报名时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者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5、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

      

    6、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必须提交与报名承诺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7、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二、报名费

      

    报名费每人 230 元(网上交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7月10日。

      

    三、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x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注意:户籍应是本人户口所在地而不是籍贯。

      

    四、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应急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五、 网报时间 6月16日至7月5日 ,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六、 咨询电话:8217972     8217980

      

    今年呼伦贝尔考区使用考场安全管理系统,请广大考生提前到达考场进行安检。

      

    2016年6月8日

     

      

    兴安盟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24、25日举行。现将兴安盟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5)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

      

    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学历条件

      

    (一)可以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为准。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且考试成绩合格,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报名时间、方式、流程及缴费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必须在2016年6月 16 日至7月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和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网上报名时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做出相应承诺,证明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报名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报名和考试成绩均无效,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蓝、红、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报名费每人23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考试费。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在规定期限内,报名人员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需要蒙文大纲等事项,请到兴安盟司法局考试科(盟党政综合大楼1101)办理。

      

        咨询电话:0482—8267124

      

                                                                          兴安盟司法局

    2016年6月13日

     

      

    通辽市司法局 201 6 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报名
  •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政策条件和要求

      

    1.报名人员户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和法律专业的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户籍在我区所辖旗、县(县级市、区)的人员,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2.除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报名人员报名时要以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即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7年应届毕业。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报名时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者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5.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

      

    6.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必须提交与报名承诺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7.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持护照报名的,报名时应当承诺本人护照合法有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需提供护照申请地或签发地有关部门证明。

      

    9. 使用蒙古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在我区报名。

      

    10.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二 、学历条件

      

    (一)可以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为准。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且考试成绩合格,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报名时间、方式、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先选择报名地点在我区“××盟市”,

      

    再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公告,掌握报名条件、报名流程,熟悉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2.填报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个人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做出相应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报名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报名和考试成绩均无效,一切后果自负。

      

            3.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4.网上交纳考试费。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纳考试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提示信息,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252号)规定,交考试费23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考试费。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 、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按照规则规定填涂、答卷;要诚信参考,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内蒙古自治区所有考点入口处,均设置了安检通道,扫描应试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应试人员应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应试人员按时进入考场,建议应试人员提前到达考点。

      

            五、 其他事项

      

    在规定期限内,报名人员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领取发票等事项,可以在规定时间本人持相关证件到通辽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办理(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

      

    网上报名:    6月20日—7月1日

      

    打印准考证:9月15日—9月20日

      

    考生如有需要《蒙文考试大纲》的,可与我局司法考试科联系。

      

    通辽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主楼0312室

      

            通辽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咨询电话:0475—8835221

      

              通辽市司法局

    2016年6月12日

      

     

    赤峰市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第16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24、25日举行,现将赤峰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户籍在我市所辖旗、县、区的人员,可以将报名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即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7年应届毕业。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5、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缴费

      

    1、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不在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2016年6月16日至7月5日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网上报名时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做出相应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报名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报名和考试成绩均无效,一切后果自负。

      

          3、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4、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上传的照片、公章等须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认。

      

            5、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纳考试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提示信息,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252号)规定,交考试费23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考试费。

      

            6、报名人员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要求和纪律

      

    1、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当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2、赤峰考点设置了安检通道,扫描应试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等,请应试人员提前到达考点。

      

            五、其他事项

      

    1、在规定期限内,报名人员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请与赤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联系。

      

    2、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3、其他未尽事宜,可登陆司法部、内蒙古司法厅、赤峰市司法局(http//www.cfsfxzw.gov.cn)官方网站查询。

    赤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咨询电话:0476—8820166

      

      赤峰市司法局

    2016年6月8日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报名
  •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政策条件和要求

      

    1.报名人员户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和法律专业的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户籍在我区所辖旗、县(县级市、区)的人员,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2.除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报名人员报名时要以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即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7年应届毕业。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报名时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者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5.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

      

    6.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必须提交与报名承诺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7.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持护照报名的,报名时应当承诺本人护照合法有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需提供护照申请地或签发地有关部门证明。

      

    9. 使用蒙古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在我盟报名。

      

    10.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二 、学历条件

      

    (一)可以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为准。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且考试成绩合格,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报名时间、方式、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先选择报名地点锡林郭勒盟,再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公告,掌握报名条件、报名流程,熟悉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2.填报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个人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做出相应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报名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报名和考试成绩均无效,一切后果自负。

      

            3.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4.网上交纳考试费。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纳考试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提示信息,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252号)规定,交考试费23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考试费。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 、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按照规则规定填涂、答卷;要诚信参考,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内蒙古自治区所有考点入口处,均设置了安检通道,扫描应试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应试人员应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应试人员按时进入考场,建议应试人员提前到达考点。

      

            五、其他事项

      

    1、在规定期限内,报名人员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请到锡盟司法局司法考试科办理。

      

    2、需要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于7月11日到锡盟司法局考试科领取。

      

    3、蒙文考试大纲及其他事项请向锡盟司法局考试科咨询。

      

    咨询电话:0479—8267177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

    2016年6月8日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 201 6 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现发布乌兰察布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四)考试费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纳考试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提示信息,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252号)规定,交考试费23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考试费。

      

      (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和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乌兰察布市考区采用考生自助安检系统,请考生严格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照片,并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于9月26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9月29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于9月29日晚20时至10月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若报名人员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网上交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可以到司法局考务科提出书面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完成。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询乌兰察布司法行政网(www.wlcbsfxz.gov.cn),也可直接向乌兰察布市司法局考务科咨询,电话:0474—8985078。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

    2016年6月7日

     

      

    鄂尔多斯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于2016年9月24、25日举行。现将鄂尔多斯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报名政策条件和要求

      

    1.我市报名人员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

      

    2.除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报名人员报名时要以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报名时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者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5.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网络教育等高等教育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

      

    6.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必须提交与报名承诺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7.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报名人员毕业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件不符的,须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

      

    二、报名时间、方式、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必须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 16 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和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先选择报名地点在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再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掌握报名条件、报名流程,熟悉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2.填报信息,确认承诺。

      

            3.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底色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

      

    上传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进行编辑,但不得进行PS处理。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并不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将无法交费完成报名。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应妥善保管,此照片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上传的照片须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认,文件大小在5M以内。

      

            4.网上交纳考试费。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纳考试费23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考试费。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注意:2016年我市在考点外设置独立安检通道,考生自助身份核验,望考生提前进入考点。

      

    另:有需要蒙文大纲的请于鄂尔多斯市司法局联系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咨询电话:0477—8588587      

      2016年6月8日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现将巴彦淖尔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报名
  •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政策条件和要求

      1.报名人员户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和法律专业的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户籍在我市所辖旗、县(区)的人员,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2.除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报名人员报名时要以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即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7年应届毕业。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报名时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者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5.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

      6.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必须提交与报名承诺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7.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持护照报名的,报名时应当承诺本人护照合法有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需提供护照申请地或签发地有关部门证明。

      9. 使用蒙古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

      10.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二 、学历条件

      (一)可以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为准。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且考试成绩合格,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报名时间、方式、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先选择报名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再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公告,掌握报名条件、报名流程,熟悉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2.填报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个人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做出相应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报名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报名和考试成绩均无效,一切后果自负。

              3.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4.网上交纳考试费。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纳考试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提示信息,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252号)规定,交考试费23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考试费。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 、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按照规则规定填涂、答卷;要诚信参考,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2016年我市考点入口处,设置安检通道,扫描应试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应试人员应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应试人员按时进入考场,建议应试人员提前到达考点。

      五、其他事项

      在规定期限内,报名人员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7月1日至7月5日到市司法局公律科现场办理;不能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9日至9月23日到市司法局公律科办理;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报名人员,可于7月11日至7月15日到市司法局办公室领取;逾期不予办理。需要蒙文大纲的请与市司法局公律科联系。

      咨询电话:0478—7988196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2016年6月9日

      

     

    乌海市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司法部定于2016年9月24日、25日举行国家司法考试,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学历条件

                高等学校法律本科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可以报名;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考生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以报名人员现有户籍为准;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7月5日24时。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报名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补报。

              三、报名照片、考试费和其它要求。

      (一)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宽413像素、高626像素,红、蓝、白底)尺寸、颜色、规格必须符合司法部规定标准,此照片为准考证、法律资格执业申请表和法律资格执业证书专用照片。

      (二)考试费每人23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三)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乌海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联系,咨询电话:0473—3998776 

      

                                                            乌海市司法局

    二O一六年六月八日

      

     

    阿拉善盟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报名
  •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政策条件和要求

      1.报名人员户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和法律专业的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户籍在我区所辖旗、县(县级市、区)的人员,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2.除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报名人员报名时要以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即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7年应届毕业。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报名时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者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5.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

      6.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必须提交与报名承诺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7.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持护照报名的,报名时应当承诺本人护照合法有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需提供护照申请地或签发地有关部门证明。

      9. 使用蒙古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在我区报名。

      10.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二 、学历条件

      (一)可以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为准。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且考试成绩合格,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报名时间、方式、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先选择报名地点在我区“××盟市”,

      再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公告,掌握报名条件、报名流程,熟悉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2.填报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个人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做出相应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报名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报名和考试成绩均无效,一切后果自负。

              3.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4.网上交纳考试费。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纳考试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提示信息,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252号)规定,交考试费23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考试费。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 、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按照规则规定填涂、答卷;要诚信参考,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内蒙古自治区所有考点入口处,均设置了安检通道,扫描应试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应试人员应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应试人员按时进入考场,建议应试人员提前到达考点。

              五、其他事项

      在规定期限内,报名人员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事项,请查看报名考试地盟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公告。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司法考试设置呼和浩特、包头、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锡林郭勒、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等11个考区,其中乌海考区包括乌海市、阿拉善盟。

      详情请登录网址( http://new.als.gov.cn/sfj/ )查询。

       

      阿拉善盟司法局 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0483-8331643

      自治区司法厅司法考试处咨询电话:     0471—5301421

                    0471—5301461

     

            阿拉善盟司法局

    201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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