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内建设函〔2017〕1292号
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83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7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工商注册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截止2017年12月31前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包括劳务类)、工程设计(包括专项设计)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企业均须上报2017年统计报表,任何企业不得瞒报、拒报。
二、各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属地企业,并做好监督指导和催报工作,审核属地企业填报数据,确保报送工作准时、高效完成。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要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说明》的要求,于2018年2月28日前通过《勘察设计管理系统(企业版)》软件上报2017年统计报表数据,完成各项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并对本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各勘察设计单位在填报过程中,要仔细核对填报内容, 一定要注意填报数据的单位(“万元”还是“元”,“万平方米”还是“平方米”),避免出现极大值情况 ; 对于报表要求填写的内容要准确填写,不能空白或漏填;填报完成后,要及时点击保存,最后点击上报,完成填报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更新具体负责人及填表人联系电话,便于联系核实。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是勘察设计行业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勘察设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准确填报、及时报送。
相关附件材料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
联系人:吴小乐 联系电话:0471-6965662。
技术咨询电话:010-88018812/010-88018813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839号)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住建部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