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巴彦淖尔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已确定

25.06.2015  11:55

        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2015年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录取办法明确2015年全市预计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要达到95%,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比例达到5.5:4.5。按照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类别为:“统招生”“特长生”(总招生计划的10%),取消了“择校生”。具体办法如下:一是“统招生”,分为“等级生”和“分配生”。“等级生”占“统招生”计划的25%。以旗县区为单位,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成绩统一划等级招生;“分配生”占“统招生”计划的75%。以旗县区为单位,依据优质高中“分配生”数量和各初中学校该届毕业生初一时报建的电子化学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二是“特长生”:即音体美特长生。占各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旗县区为单位,划定最低录取线。学校组织特长测试,依据计划自主招生。各高中学校将录取后的特长生名单和成绩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为防止招生学校以特长生名义招收优质生源,各旗县区于6月10日前,将符合招收条件的特长生花名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学校录取的特长生必须是在旗县区上报的特长生花名中。同时,招生录取办法明确指出:一是每个学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二是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和优质高中在完成招生任务后,要打乱“等级生”和“分配生”界线,实行混合编班,各方面待遇一视同仁的政策。三是为防止各学校乱发录取通知书,各高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各高中学校报建高一新生学籍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建立高中学籍。四是河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体校、市艺校等都是全市职教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招生中各地各校给予大力支持。五是严防热点校、城镇校的学生到薄弱校、农村校报名参加中考。六是跨区域招生所招生名额均占本校总招生计划数,所招学生分数必须达到本校的等级生的分数线。七是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遵守招生纪律要求。市教育局将与纪检部门加大对高中招生的督查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公正、公平的高中招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