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14 年度企业财务决算管理
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内国资财统字【289】号
各出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出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做好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2014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就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财务决算质量
财务决算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各企业要加强决算工作组织,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要求,统一工作标准,层层落实编制与审核责任。切实落实财务决算管理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提高财务决算管理水平。要高度重视以前年度决算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未及时有效整改的问题,要查明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要组织做好户数清理、资产清查、账实核对、流程梳理、减值测试等基础工作,加强集团各级子企业会计核算政策、重点业务核算方法、集团合并报表核算规则、内部控制评价流程等重大事项的统一管理,并不断规范和持续优化。尽早联系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开展预审工作,严肃审计工作纪律,确保审计质量。对于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变化、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审计机构调整、影响当期损益或权益的重大财务事项以及以前年度问题整改情况,要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二、规范会计核算,严守财经纪律,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财务决算是评价企业经营效率效果的重要工具,是开展各项出资人监管业务的基础信息。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各级各类子企业的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一是严格执行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规范会计核算,不得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合并范围调整等调节年度经营成果;二是依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会计账簿资料编制年度财务决算,禁止通过虚构交易等方式人为做大规模的行为,不得存有账外企业、账外资产和账外账;三是规范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充分抵销内部关联交易,足额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费用,不得出现新的潜亏挂账;四是规范公允价值计量与核算,合理确定相关资产年末价值,禁止滥用公允价值计量调节利润;五是对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政府补助等重点会计科目,要准确把握科目内涵,合理界定核算口径,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科目核算范围;六是充分和规范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不得对重大财务会计事项隐瞒不报。
三、盘活资产存量,提升运营效率,切实发挥好财务决算的盘点清查功能
全面清查资产状况,盘活资产存量,提升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是企业财务决算管理的重要任务。各企业要系统梳理子企业户数和经营状况,摸清子企业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对亏损、微利子企业提出清理处置或改善运营的措施建议。要全面清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对被投资企业长期亏损、长期无分红、与集团主业无协同的长期股权投资,提出加快清理处置的措施建议。要高度重视应收款项的清理,按照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债务人情况,分类管理,强化催收,加快资金回笼;对客户信用不佳、超过信用额度、已逾期的应收款项,要全面揭示回收风险,规范计提坏账准备。要组织开展存货的实地盘点,对残损变质、积压呆滞的存货进行处置变现,减少存货资金占用。要积极盘活各类长期闲置、停建缓建资产,分析闲置原因,提出资产利用或处置的措施建议。
四、深化经营分析,推进降本增效,切实发挥财务决算的管理提升功能
各企业要充分利用财务决算成果,围绕价值提升,对企业成本费用、资源配置和资产运营进行深入分析,揭示经营短板、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要突出成本费用支出分析,通过与企业预算目标、标准成本以及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查找成本费用管理短板,总结各项降本增效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加强盈利结构及增减利因素分析,深入剖析板块运营状况,分析盈利业务的效益变动及增长潜力,研究亏损业务的致亏原因及扭亏可能性,有针对性地提出稳增长的对策建议。要强化现金流和资金链分析,加强营运资金管理,做好资金收付匹配,减少资金沉淀,优化融资结构。
五、加强特殊业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切实发挥财务决算的风险管控功能
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一些企业的特殊经营业务风险较大,在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中要予以高度关注。严格控制与主业无关、存在垫资风险、低效益甚至无效益的贸易业务,严禁开展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权流转的融资性贸易业务。要全面清理核查各类担保业务,清点盘查内部担保规模与担保风险,严控对外担保业务,及时解除风险较大的担保责任。要加强债务风险管控,控制负债规模过快增长,加强高负债子企业债务风险管理,防范局部资金链断裂风险。
六、 加强培训指导,做好新准则的执行与政策衔接。 财政部新修订和发布了八项会计准则,各地国资监管机构和区直企业要加强对新准则的学习和研究,组织做好布置和培训,督促企业准确把握准则执行要求,及时修订相关核算办法和管理制度,认真测算、完整披露困执行新准则对财务状况和当期损益的影响。对于《职工薪酬》准则,各地国资监管机构要结合现有薪酬管理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研究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和核准程序,做好政策衔接。同时要督促企业及时梳理和调整职工薪酬核算范围,准确反映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情况。根据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已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尚未实行年金制度的企业,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需设定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应通过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来实施,不得设定其他形式的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在改制上市时已对有关人员费用进行预提的,不得对已纳入预提范围的人员重复设定受益计划;未对有关人员费用进行预提的企业,以及未纳入预提范围人员的统筹外费用,按现行列支渠道列支。对《合营安排》、《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要督促企业按照准则要求全面梳理和重新评估各类投资的性质,包括设立目的、经营活动与决策机制安排、对可变回报的受益和影响能力等,规范确定合并范围,准确反映对被投资方的权益、损益等情况。对长期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待清理子企业,要重新评估经营状态,明确清理期限,落实清理责任,不得存在长期不合并的待清理企业。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转表要求,根据经济实质做好会计科目分类及财务报表转换工作,事业单位发生的事实损失应及时消化处理,不得出现潜亏挂账,有条件的单位在转换报表时可探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按时报送财务决算报告相关材料
(一)各出资监管企业应于2015年3月20 日前将财务决算报告报送国资委,并抄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
(二)决算报告报送内容包括:
1 .企业集团应报送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含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下同)、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以及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其中,纸质的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
2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应包括所属全部级次子企业电子文档。
3 .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会计主附表,随财务决算报告报国资委(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各企业在报表编制、软件操作和数据报送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内蒙古国资委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联系。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