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里!自治区2016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揭晓
核心提示:
为了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充分展示内蒙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的“2016年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结果揭晓。下面,就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十大法治事件是:
1、《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出台
2、内蒙古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行政不作为也会惹官司
3、内蒙古法院铁腕抓执行9千余人次被采取拘留措施62人被判刑
4、全国首张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
5、内蒙古检察机关创新警示模式构筑“不想腐”思想防线
6、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关注弱势群体,致力救民于难
7、向家暴说不内蒙古发放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8、内蒙古司法行政服务借助“互联网+”实现零距离
9、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全区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以练兵促改革
10、内蒙古试点国家司法体制改革首批员额内法官检察官上岗
十佳法治人物是:
1、草原上的“80后”调解能手——达林台
主要事迹:
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呼伦贝尔支队陈巴尔虎旗白音哈达边防派出所所长达林台,2000年12月入伍,一直扎根在基层边防派出所。他被牧民群众亲切的称为草原上的“法律专家”,他推动镇政府、派出所、嘎查委员会组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小组,健全了“三级三分调纠”机制,使嘎查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特别是2016年以来,他带领民警圆满完成“2016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分会场安保等7项重大勤务,查处破获各类案件21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34人,找回走失牲畜1500余头只,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40余万元;继续帮扶弱势群体,争取经费支持,向爱心超市补充物资价值1.2万元,辖区21户贫困家庭常年受益。
2、铁面柔情女庭长——桂云凤
主要事迹: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法院交通事故审判法庭庭长桂云凤是首屈一指的业务骨干,同时还是当地小有名气的调解能手,被同事和群众们称为“桂一嘴”。她注重调解工作,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感化疏导当事人,消除当事人的怀疑和抵触心理,高效、公正地处理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2011年以来,桂云凤共办理各类案件900多件,调撤率达80%,办案14年来,她承办的案件多达1600余件,接待当事人及来访群众数千人,没有出现一件错案,也没有一名当事人告她的状。桂云凤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法官对法律事业的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热爱。她用女性特有的细心洞察每一起案件的复杂性,她用女性特有的柔情化解了诸多当事人之间的坚冰。
3、普法达人——张国君
主要事迹:
京剧、快板、表演唱样样在行,微博、微信、微电影个个玩得转,这个人就是严谨的法律工作者——赤峰市宁城县司法局副局长张国君,一位名符其实的“普法达人”。
截止目前,由张国君创办的赤峰市宁城县司法局法治文艺说唱团为群众义务巡回演出368场次,直接受教育群众10余万人。张国君和他的团队,大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打造了一批科技普法品牌。2012年,开通短信普法平台,发送各类短信67000条。2013年,创办“中京普法”网站,更新128期。2014年开通普法微信微博客户端,发送微信、微博2100条。2014年,在县电视台开通《法治宁城》“律师讲法”节目,播出37期,广播节目《法治周刊》播出68期。2015年,拍摄的普法微电影《罪孽》获市政府“五个一”工程奖。
4、“神探”--左少先
主要事迹:
对犯罪分子嫉恶如仇,对百姓一片柔情说的就是兴安盟科右前旗公安局副政委左少先。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至今,他一直奋战在打击罪犯的最前沿,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4300多起。2010年担任刑侦大队长以来,组织破获命案27起,破历史积案2起外省命案2起。他曾经从一起普通的诈骗案件中,牵出了一个在全国29个省区市、受害者达1000多人的跨省诈骗团伙;他曾因一个普通举报,深入破除了一个大型跨国拐卖妇女案;在“亮剑一号”专项行动中,他曾带领民警连续破获2起贩毒案,抓获涉案人员6人,查获冰毒1000余克,有效打击了毒品违法犯罪的源头。
5、反腐尖兵——陈立华
主要事迹:
他牢记职责,为党惩贪;他心怀百姓,为民除害;一个基层检察官,不到两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1件48人。他,就是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立华。作为反腐战线的“尖兵”,陈立华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保卫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他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执法办案中尊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6、荒漠中建设法治绿洲的布日古德
主要事迹:
布日古德现任额济纳旗马鬃山苏木司法所和哈日布日格德音乌拉镇司法所所长。司法所辖区总面积3.3万平方公里,是自治区基层司法所管辖面积最大的地区。他扎根基层25年,践行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诺言,时刻把牧民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无论是牧民群众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还是矿区与牧民之间产生的冲突,在调处矛盾的现场,总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赢得了广大牧民群众的充分信任。为在解决纠纷中获得好处,一些当事人多次对主持调解的布日古德施以种种诱惑。在诱惑和维护公平正义的选择面前,布日古德总是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十年来,他所主持调解的案件,没有一件出现偏差。
7、大青山的守护者——赵亚军
主要事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机动大队大队长赵亚军一名环境保护卫士,是局里出了名的“干将”和“猛将”。在他殉职之前,由他带领下拆除混凝土搅拌站14家,在拆除期间,曾接到了无数的恐吓电话和短信,甚至晚上回家还被陌生人跟踪。从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以来,赵亚军同志用他精湛的业务、严格的执法、面对阻挠的勇敢、拒绝诱惑的无私和一个环保人的艰辛担当,换来了今天大青山前坡的山青水净空气清新,他为呼和浩特环保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作为一名环保执法人员,他身体力行,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环保工作者应尽的责任,更用自己宝贵的生命兑现了入党时忠诚于党的誓言。
8、心有大爱的女律师——奇托雅
主要事迹:
2005年至今一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十一年,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奇托娅为2600多人提供法律咨询,始终笑脸相迎,为当事人厘清法律的边界;十一年,她办理了52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不仅分文不取,还经常自掏腰包扶助孤残;她用十一年的青春韶华,以女性特有的柔情,为法治之剑镀上了一抹温暖的亮色;她用十一年的执着坚守,以无可挑剔的业绩,为受助群众撑起了一片正义的蓝天!
9、务工人员的讨薪人——张飞虎
主要事迹:
内蒙古济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张飞虎,自2012年成立乌海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至今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2800余件,来电、来访、咨询10000余人次,代书1500多次,为受援人挽回各项损失6000余万元。在办案过程中,张飞虎始终本着“以法育人,以法醒人,增强互动,搭建起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宣传‘平台’”的理念,依法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对来申请的法律援助者,他都热情接待,有询必答、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对涉及代书或代理的案件,从快办理,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老弱病残求助者,随时联系并上门服务。他还多次为农民工垫付诉讼费、交通费、生活费,并多次赠送被褥、衣物。
10、最年轻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王旭军
主要事迹:
201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53位“第二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名单。王旭军是其中最年轻,学历最高,审理案件最多,学术成果最丰硕的一名,是全国少数民族的唯一、是内蒙古的唯一、也是华北省区的唯一。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与英国宪政事务部联合从中国遴选6名法官赴英国留学,留学结束后,他婉言谢绝了英国伦敦大学的挽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遴选毅然回到家乡,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为内蒙古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工作十几年来,他审理和处理了上千起诉讼案件。经过他审理的案件无一差错,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审结率达到100%。草原上长大的他,熟练的蒙语和达斡尔语成了他的独特优势,他承担了大量的蒙语和达斡尔语诉讼案件,极大地方便了少数民族群众诉讼。十几年间,他怀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赢得了社会的信任,塑造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陈春艳 见习记者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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