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度小额信贷扶贫项目配套资金的通知

21.11.2015  19:54

内扶办发〔2015〕56号

关于下达 2015 年度小额信贷扶贫项目配套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盟市扶贫办: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实施方案(2013—2017)》(内党办发〔2013〕3号)和自治区政府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署的《关于合作开展小额信贷扶贫项目的协议》精神,到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中和农信小额信贷在全区57个贫困旗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实现全覆盖。

此批下达资金为2015年度中和农信小额信贷新启动项目配套资金,共10个项目旗县,合计配套资金300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已以内财农〔2015〕503号文件下达。各有关项目旗县要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各相关盟市扶贫办指派专人负责,对小额信贷项目的监测、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农牧民的受益情况进行跟踪监管,进一步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并于年底前向我办上报本年度监测报告。

专此通知。

 

附件:《2015年中和农信小额信贷扶贫项目配套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盟市)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