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考核市直各部门及各旗县市区201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07.02.2017  15:36

              按照市委关于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稳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1月16日—25日,乌兰察布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抽组4个考核组开展201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

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先后对11个旗县市区、117个市直(驻市)部门、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一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活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基本完成了2016年度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发展不够平衡,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的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活动也未能及时向依法治市办汇报等。

考核组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查漏补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