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14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资金下达乌海市

29.01.2015  18:42
 

林业厅政府网1月29日讯  近日,自治区和盟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已下达至我市。此次下达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露天矿排土场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于重点区域绿化造林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林资发[2013]387号)文件的要求,我市将聘请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作业设计,报林业厅审查批复,安排好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项目,使用好该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