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民委2015年度清真食品年检工作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21.04.2015  14:03

2015年包头市清真食品年检工作以《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为依据,采取各旗县区自行组织审检,报市民委备案的方式进行。 一是年检时重点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申领清真食品准营证,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现象;对不符合条件的业主,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待整顿合格后为其补办《清真食品准营证》手续。二是抓好源头管理,建立清真餐饮网点肉食进货登记或台账制度。年检审核时要求餐饮商户提供清真肉食进货票据,有条件的商户要建立清真肉食台账。三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在餐馆、肉食门市等张贴《条例》、将清真食品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等资料送到商户手中等形式,加强清真食品安全法制、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提高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广泛普及清真食品安全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清真食品、尊重民族习俗的氛围。四是加强对大中型清真食品企业的监管,积极建设清真食品示范基地。在事中事后的监管服务过程中,注意分类打造清真食品样板店(企业),以推动清真食品市场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