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开展2015年度旗县市领导班子“三位一体”实绩目标考核及2015年度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

30.12.2015  11:47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盟市领导班子“三位一体”实绩考核民政工作部分考核评价指标的通知》和《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临时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通知》要求,兴安盟民政局、财政局组成联合考评组于12月21日至24日,对所属各旗县市2015年度领导班子“三位一体”实绩目标及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考核。

  此次考核采取听汇报、查看档案资料、深入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委会、敬老院、走访受助对象、检查资金预算和支出凭证、统计报表、现场填写考评表以及日常监控等方式进行。考评组对各旗县市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后做出综合评价,并将结果作为2015年度以奖代补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评组还对各旗县市2015年度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各敬老院安全过冬、元旦、春节院民生活安排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安排部署低保对象认定综合指标体系及按户施保、差额救助工作。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