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区新常态下就业工作综述

04.03.2015  17:31

  一、2014年我区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实施“8337”发展思路,努力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经济发展在“新常态”下呈现出“新亮点”。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呈现平稳增长态势。面对全国整体经济降速转型发展新阶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决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全区经济发展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7769.5亿元,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1627.2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9219.8亿元,增长9.1%;第三产业6922.6亿元,增长6.7%。呈现逐季回升态势。生产总值一季度增长7.3%,上半年增长7.6%,前三季度增长7.7%,全年生产总值增长7.8%。

  (二)农牧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再获丰收。粮食生产克服了春季持续低温和夏季局部严重干旱的不利影响,播种面积持续增加,全年粮食产量达到550.6亿斤,实现“十一连丰”。牲畜存栏持续增加,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达到1.29亿头(只),增长9.3%;主要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肉类总产量243.7万吨,增长3.2%。

  (三)工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新兴产业发展较快。全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其中,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业、有色工业增长较快,分别增长16.1%、14.2%和16.3%,三个行业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4.1%,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能源、建材、化工等行业增长放缓,分别回落0.3个、6.5个和21.9个百分点,三个行业对工业增长贡献从上年同期的57.3%下降到49.6%。

  (四)服务业运行平稳,新消费亮点纷呈。消费品市场平稳增长。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19.9亿元,同比增长10.6%。货物运输量不断扩大。完成公路货运量12.7亿吨,铁路货运量7.3亿吨。金融业健康发展。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6217.6亿元,同比增长6.7%;各项贷款余额14947.1亿元,增长15.5%。旅游消费快速增长。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806.6亿元,增长28.7%。

  (五)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全年全区城乡5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9万亿元,增长15.7%。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307个,增长15%。截至12月底,列入全区重大项目实施计划的648个项目开复工615个,开复工率达到94.9%。

  同时,我区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创新动力不足,非资源型产业和服务业比重较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够充分;企业生产经营仍然比较困难,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2014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低于上年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2个百分点,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回落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2.2个百分点。1-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下降9.3%,其中煤炭、钢铁、有色行业利润分别下降23%、21.8%和35.1%,三大行业影响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下降13.3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额增长40.1%,比上年同期提高33.2个百分点;企业亏损面达到24.3%,比上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

  二、2014年我区就业基本情况

  (一)就业总体情况

  全区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7.18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6.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6.91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5%。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9%,低于年初确定4.0%的目标。城镇累计就业技能培训人数14.47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1%。累计参加创业培训人数5.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0%,其中:培训后创业成功人数4.7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7%;创业带动就业岗位17.3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33%。全区累计登记确认的“零就业家庭”990户,通过各种渠道帮助全部家庭中的1099人实现了就业。

  (二)农牧民转移就业情况

  1.农牧民转移就业总体情况。2014年全区农牧民累计转移就业人数256.7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210.0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7%和105%。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人数为14.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9%。

  2.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措施及效果。一是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和外出转移就业。开展了“区内东西部劳务对接”、“京蒙劳务对接”和“周边省区劳务对接”工作,继续推进盟市、旗县、嘎查村转移就业示范点“三级联创”活动,培育出赤峰保姆、望京保安等57个劳务输出品牌。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带动就业,实施了“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业企业创建活动和“巾帼家政服务工程”。二是开展贫困地区农牧民转移培训“雨露计划”、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阳光工程”为重点的农牧民转移就业培训,组织城乡新成长劳动力进行劳动预备制培训,重点开展了“订单式”、“定向式”和岗前培训,进一步强化培训过程监管,打造了乌兰美、突泉焊工等一批“高技能、高就业、高收入”的培训品牌。通过一系列工作措施,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2014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14.49万人,完成全年13万人计划的111%。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区主要政策措施及效果:

  1.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鼓励创业方面,对大学生创业给予一次性补贴,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将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在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方面,企业留用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等;在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方面,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家庭服务、养老、教育等领域就业并给予岗位、社保和培训补贴,旗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重点面向服务基层期满高校毕业生定向招录等。

  2.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一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计划。统筹实施“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拓展人员服务项目范围,如社区矫正人员等,进一步落实生活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健全到基层就业的服务保障机制。二是实施大学生万人创业行动。建立大学生创业补贴制度,对入住创业园和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创业补贴;培养树立了一批大学生创业典型,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了重点扶持;加大了大学生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建设力度,依托高等院校、企业和各类高新区、产业园区等,因地制宜建成自治区级示范性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7家,入驻企业441户;三是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将原来的每年储备6000人增加到1.1万人,进一步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小额贷款、职称评定等扶持政策,规范和加强企业用工管理,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逐步建立储备与就业相贯通的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模式。

  3.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援助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多次举办了大型人才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一系列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活动,积极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求职招聘对接平台。二是开发建设了“进高校、进社区”  网上求职信息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实时、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三是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4〕76号),并把残疾大学生列入补贴范围。四是开发了1万个公益性岗位,招募城乡低保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主要从事养老和家庭服务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工作期限为三年。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并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截止10月底,全区共招募9286名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益岗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