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发布情况的函

28.04.2016  15:48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与下一步计划,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形成后,已于2016年3月31日按时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发布。 专此致函。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