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召开2015年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

16.03.2015  18:30

2015年3月12日,乌海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召开。市政府副市长郝健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委主任青格乐作工作报告。各区分管区长、民宗局长、副局长、镇(街道)分管领导,市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同志、民委委员单位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春林主持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自治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郝健君副市长在讲话中强调,贯彻好“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的首要职责。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导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要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职能,开展好社区民族工作。要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和谐稳定。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语文政策,按照市政府的整体安排部署,重点检查市面蒙汉用文并用工作,加强综合执法,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建市4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