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下达2016年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

20.04.2016  11:04

近日,乌兰察布市下达了2016年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

建立民族教育奖励制度。对全市民族学校蒙语授课在校优秀生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年每生1500元,录取为全日制本科的蒙语授课学生每年奖励3000元,录取为全日制专科的蒙语授课学生每年奖励2000元。

学前教育蒙语授课儿童享受免费教育政策。全市蒙语授课儿童入园免费教育标准每生每月430元,全年按9个月计算。

提高蒙语授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全市民族学校蒙语授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天12元、初中每生每天13元、高中每生每天14元,全年按270天计算。其中:1、自治区补助民族学校蒙语授课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标准为5元、6元、7元,2、市级提高民族学校蒙语授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标准为7元、8元、9元。

要求各地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教育部门将适时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资金使用管理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