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局积极谋划2016年法治工作

25.02.2016  18:33

 

2016年既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七五”普法的启动年。为全力推进依法治统,为2016年统计法治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内蒙古统计局从四方面谋划2016年统计法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抓好普法宣传。在总结推广统计“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为“七五”普法的启动及全年法治宣传工作谋好篇。利用12.4和12.8两个法治宣传节点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把领导干部依法组织统计工作作为普法宣传关键;把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作为宣传重点;把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支持配合作为宣传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普法长效机制,营造依法统计环境。

     二是推进地方统计立法,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加快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工作管理条例》,修订和完善《内蒙古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统计案卷评查标准》、《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自治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七五”普法规划。

    三是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推进企业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对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企业统计失信成本,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维护数据质量。积极探索推进统计法治的工作新方法和新措施,合力推进全区各项统计法制工作的开展。

四是推进全区统计执法人员人才库建设,充分整合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执法力量,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办案能力,培养一支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队伍,为依法治统打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