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民声 铸良法 护航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回顾
法令者,民之命,治之本。
回顾2020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答卷,成绩不俗: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和自治旗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26件;开展6个领域法规清理,修改、废止法规16件。
法为何铸?常委会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自治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实现“六稳”“六保”目标任务,围绕中心工作、紧贴民生需求,以良法保障善治,为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为谁立?为民。每件法规都要代表最广泛的民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开放立法,2020年共开展立法调研16次,对10件法规案邀请立法咨询顾问和有关专家进行了论证;坚持每件法规案都向社会公众、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立法先行。在已经出台大气、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基础上,2020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了守护好祖国北疆这一方绿水青山,擦亮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常委会以精准立法因地制宜解决实际问题,创造性出台了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用最严格的规定保护珍贵的胡杨林。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打造更好营商环境,打出立法“组合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法治手段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防控金融风险,引导地方金融高质量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国首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地方性法规——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也在2020年出台并施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添上法治之力。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进人民福祉,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完善立法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农村牧区公路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反家庭暴力条例、精神卫生条例、红十字会条例、社会科学普及条例,2020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地方法规中,有超过一半紧贴民生需求,以民生立法的大踏步迈进交上了一份人民至上的精彩答卷,以优质的法制供给服务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促进家庭和谐、社会文明进步,呵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心理健康,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还体现在法律的修改和废止上。2020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足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煤炭资源、野生动物保护和动物防疫及传染病防治、民法典、民族工作深度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及时跟进上位法变化,结合实际情况“打包”修改和废止法规16件,以法治的与时俱进保障人民利益,确保国家法治的统一。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离不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2020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制定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法治强化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立法伊始,常委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征集到的近400条修改建议逐一研究进行吸收采纳。目前,已经形成条例草案共70条,即将提请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常委会还适时开展了涉民族工作方面法规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自治区现行有效的171件地方性法规中涉及民族工作的内容逐件逐条进行梳理,将其中需要重新制定、修改或废止的内容纳入2021年立法计划。
以道为常,以法为本。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这一年中立法工作步履稳健,以高水平法制供给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护航。(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章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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