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2016年继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07.04.2016 20:26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2016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23号)精神,2016年,阿拉善盟将继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平均保障标准在2015年576元/月的基础上增幅8%,月人均提高46元,保障标准每月达到622元(各旗、区保障标准分别为:阿拉善左旗621元/月,阿拉善右旗621元/月,额济纳旗624元/月,阿拉善经济开发区635元/月,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620元/月);农牧区居民最低生活平均年保障标准在2015年5586元的基础上增幅7%,年人均提高408元,年保障标准达到5994元。(各旗、区保障标准分别为:阿拉善左旗年保障标准5988元,阿拉善右旗年保障标准6000元,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年保障标准5760元,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保障标准5988元)。
二是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农村牧区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年供养标准分别在2015年9000元和6000元的基础上增幅8%,年人均提高720元和480元,每年供养标准全盟统一分别达到9720元和6480元。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每月供养标准分别在2015年1460元和1240元的基础上增幅8%,月人均提高117元和99元,每月供养标准全盟统一达到1577元和13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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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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