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区民委宣传工作成绩显著

12.02.2015  18:15

民族宣传工作,是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有力抓手,是争取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工作、形成做好民族工作良好氛围的有效途径,是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2014年,自治区民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撰写、组织报道、记者采访等方式,在《中国民族报》《内蒙古日报》等国家、自治区新闻媒体上发表24篇文章,其中4篇文章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评为“2014年度宣传内蒙古作品奖”。同时,还通过为电视台、广播电台提供工作材料、接受采访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这些文章,在大力宣传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宣传全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取得的成绩、塑造民族工作部门良好形象、指导全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实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占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阵地的正能量。
      这些成绩的取得,有四方面原因。一是领导重视。委党组对民族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在2014年初的工作部署上,把宣传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明确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工作做好。二是制度保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章立制工作,制定了《自治区民委宣传报道及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对奖励范围、标准、对象等作出规定,形成了宣传工作激励机制。三是机关同志的辛勤努力。宣传工作没有专职队伍和人员,但接到任务的同志把宣传工作当作自己份内工作,无论是新闻媒体委派的规定动作、还是自已选题的自选动作,大家都认真对待、克服困难,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形成了多点开花、硕果累累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去年以来,自治区民委加大对《中国民族报》《中国民族》《民族画报》的合作支持力度,大幅增加“两报一刊“的订阅量,发放到兼职委员单位、自治旗、民族乡、有关高校、宗教团体等,把党的民族政策和声音传递下去。同时,充分利用国字号平台,宣传自治区和自治区民委的工作成绩,形成互利共赢的机制。
      成线属于过去,明天更需努力。2015年是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民族宣传工作和其他民族工作一样,任务更重、道路更远。让我们在委党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强音,形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理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