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环保局2016年重点推进“十项环境监察工作”

18.03.2016  18:55

  一是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将2016年定位为环境执法年,全年计划开展6次集中学习,对乡镇环保助理进行2次集中培训,提升科学监管执法水平、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力促规范执法。 

  二是落实“双随机”监查机制,全年按照现有人员1:10的比例对110家一般建设项目及一般污染源进行抽查检查。 

  三是推进网格监管新常态,2016年对片区网格监管现场中队负责人进行互换轮岗。5月底前,在全区各镇乡街建立环保所,配备专兼职环保助理,充实到片区网格监管队伍,推进监管重心下移、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四是开展联动执法工作。与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动执法集中行动,加强与监督管理股的协作配合,积极配合污控股做好大气、水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危废处理等方面工作。 

  五是推动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要求国电化工等5家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2016年6月底前督促全区范围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环保设施提标改造。  

  六是稳步开展专项行动。在9月底前,依法取缔元宝山城区及平庄城区周边浴池燃煤锅炉;继续对公路沿线、河道两岸、饮用水源地内、村庄附近的储、洗煤厂进行清理取缔, 2016年底前,全区煤炭经营场所清理整治基本结束。 

  七是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新环保法为准则,集中曝光一批“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典型案例,加大“刑责治污”力度,营造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 

  八是努力维护区域环境安全。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源的检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完备的环境风险源动态档案。 

  九是构建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环境信访渠道,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按照赤峰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要求,厘清信访职责,严格调处程序,及时调处各类环境污染投诉,积极回应媒体报道和社会关切。 

   十是按时公开各类环境监管信息。对环境违法企业实现“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对违法案件录入检察院信息系统平台,严防“以罚代刑”;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促进排污费征收全程透明化。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