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乌海市加大湿地保护管理力度
林业厅政府网11月24日讯 一、组建机构,配备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力量得到有效加强。
2015年5月,成立乌海市湿地管理局,机构成立后,市林业局及时配备了局领导班子,完成了单位组建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目前单位已正常运转,标志着我市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已正式进入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轨道。
二、摸清全市湿地资源。
按照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内蒙古自治区湿地资源调查报告,乌海市湿地总面积为7500公顷,其中:河流湿地3600公顷,湖泊湿地100公顷,沼泽湿地3500公顷,人工湿地300公顷。
三、积极加入黄河湿地保护网络成员。
在由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等单位在内蒙古包头市举办的“2015年黄河湿地保护网络年会暨黄河湿地保护会议”上,提交的《黄河湿地保护网络成员申请书》获大会批准,乌海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成为首批黄河湿地保护网络成员。
四、落实责任,加强管护。
一是 认真贯彻执行《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 落实责任,划片管护。将湿地公园科学合理划分为5个责任区,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聘用专职管护人员5人进行巡查管护,实现湿地监控全覆盖,有效遏止了公园内乱占、开垦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的发生; 三是 建立健全湿地巡查管护等制度,进一步加大湿地巡查管护力度,每星期深入湿地重点区域巡查1-2次。同时明确管理目标和责任,定期进行监督和考核; 四是 重视湿地安全防火工作,积极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开展防火检查活动,对重要湿地区域进行隐患排查整治。湿地公园重要路口、地段设置明显的森林防火标志。
五、整合资金,加大投入。
设置防护围栏,有效阻止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引入市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达标的水进行湿地补水;贯通公园大坝南北道路;疏通水系18公里;平整公园内沟通水系土方90立方米。
六、超前谋划,编制申报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
一是 按照全区“十三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的规划内容,筛选部分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做好项目贮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时上报相关单位,为争取项目资金做准备; 二是 抓好黄河流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努力争取2016年湿地保护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为我市湿地生态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支持。
七.加强宣传,营造保护湿地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一是 印制湿地保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1000份,发放到周边,在社区、村委员会张贴湿地保护宣传海报,大力宣传湿地的重要功能和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使湿地周边农户自觉认识到湿地保护的重要性,逐渐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湿地、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是 通过在湿地公园内和110国道边,设置2块大型宣传牌、8块中型宣传牌,从湿地生态价值、功能等进行宣传,基本覆盖整个国家湿地公园区域,达到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