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刘小华自杀身亡

13.06.2016  15:36

  原标题: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刘小华自杀身亡

  东方网6月13日消息: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刘小华6月12日身亡。公安机关初步确认其为自杀。官方尚未通报其死亡原因。

  刘小华曾担任广东省湛江市市委书记五年有余。据《南方日报》3月25日消息,刘小华于当日被免去湛江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亦不再担任湛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告别湛江后,他即出任广东省委副秘书长一职。

  3月26日,《湛江日报》发表了刘小华的告别辞。他说:“特别要衷心感谢省委对我和我的家庭的亲切关怀,让我能够调回广州工作,更好地照顾患病的妻子,从而结束长达15年夫妻分居的生活。

  公开资料显示,刘小华今年57岁,是广东兴宁人。他于1978年参加高考,进入中山大学中文系学习,1982年毕业后即进入广东省委调查部,此后一直在国家安全系统工作。

  1990年,刘小华调至广东省委办公厅,一路升任至综合督察处处长。2002年,刘小华出任河源市委常委。他在河源共工作9年,先后担任过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又于2011年调至湛江,出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湛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等职务,直至2016年3月。

  刘小华,男,1959年12月生,汉族,广东省兴宁市人,1985年2月入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管理学硕士。

  1976.07 兴宁县叶塘公社胜青大队团支部书记、生产队会计、叶塘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8.02 中山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

  1982.01 广东省委调查部六处科员(期间:1982.02-1982.06参加北京国际关系学院情报骨干训练班学习)

  1983.08 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一局科员(期间:1984.09-1986.01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两化”企业华南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1988.01 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一局六处副科级侦察员

  1990.04 历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处长

  1999.03 广东省委办公厅综合督查处处长(其间:1996.09-1999.07参加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2001.09-2002.01参加广东省委党校青干一班学习)

  2002.01 河源市委常委(分管政法工作)

  2002.07 河源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4.05 河源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7.01 河源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5.09-2008.07在中山大学政务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7.11-12在英国剑桥大学“小康社会领导者”培训班学习)

  2011.01 湛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湛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6.03 不再担任湛江市委书记、常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简历来源:人民网资料截至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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