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8月至9底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31.08.2015  13:41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决定从8月至9底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此次活动由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工商、质监、安监、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制售假劣油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覆盖全市成品油市场流通领域经营网点。整治内容涉及(一)无证无照经营和私设乱建的加油站(点)。凡没有同时具备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经营证照的加油站(点),一律依法严查,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或彻底关闭。对超范围经营、出租证照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凡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新建、扩建的加油站(点),一律进行清理。  (二)全面查处 成品油批发 企业向无证加油站(点)供油,以及加油站(点)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单位进油、贩运销售劣质油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的行为。  (三)全面查处油品来源渠道不明的加油站(点)。对购销台账不清、掺杂使假、缺秤短量、以次充好、价格欺诈、商标侵权、乱挂标识等不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四)全面清理打击非法生产不合格油品行为,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五)全面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行为,严格实施储油库、汽油运输、加油站大气污染排放系列标准,强化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做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强对假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确保假劣成品油得到有效处置,严防假劣成品油重新流入市场。(六)全面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加油站(点)。对存在安全隐患、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私自改(扩)建、改变内外布局、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成品油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其整改直至吊销证照。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不符合城镇安全布局以及消防器材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储油罐、加油机、油气管线、压力表、报警仪器、加油机铅封等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根据情况,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搬迁或彻底关停。 

另外,专项活动还公布了成品油专项整治活动举报投诉电话,包括环境保护举报投诉电话:12369;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2;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12315;产品质量举报投诉电话:12365。

 


关闭 许可证事务局
限制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审批 关闭 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全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管理信息平台
汽车贸易管理与汽车市场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
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中药材流通分析
商务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