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组对我区2016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行考核

21.12.2016  01:37

 

 

 

 

 

12月7日-9日,国家 知识产权 局副司长赵梅生等一行五人组成的全国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组第11小组,对我区2016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期间按照《2016年度省(区、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绩效考核的通知》要求,听取了我区2016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备考材料,并赴呼和浩特市和赤峰市两地查看有关市场、进行暗访。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对我区2016年度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 内蒙古 自治区2016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整体成效显著,各专项行动成效明显,日常监管有力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建立了跨区域、跨部门合作机制,在全国领先建立了电子商务打假平台,知识产权系统建立了蒙汉双语平台接受公众投诉咨询,宣传力度逐年加大,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宣传工作,有效扩大了公众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认知。

考核组同时对我区工作的一些薄弱环节提出了需要加强的建议,必将对我区工作水平的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