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法治政府关键在依法行政
06.01.2015 14:19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1月4日,呼和浩特市委印发的《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法治呼和浩特的意见》对外公布,意见指出,首府力争到2020年,地方性法规更加完善,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依法行政成为常态,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全民守法氛围基本形成,法治建设走在全区前列。(1月5日《北方新报》)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四句话: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首府提出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依法行政。
立法很重要,这是有法必依的前提。但是当下,我们不缺法律法规,缺的是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而在依法执法和严格执法过程中,依法行政起着带头、引领、示范和榜样的作用。
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保障。政府依法行政了,部门和单位岂敢胡乱执法?谁要不作为,那请靠边站;谁要乱作为,那么对不起,法纪利剑高悬,党纪国法伺候。
政府依法行政,必然带动司法公正。司法不公正,百姓有意见,政府要为百姓说话、撑腰;司法公正了,百姓气顺了,政府和百姓心齐了,必将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同时,政府依法行政了,百姓做事不讲法、遇事不找法、解决问题不靠法,行吗?
依法行政,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但是,政府只能依法行政,不能搞一言堂,不能拍脑袋决策。法无规定不可为,对个人、对领导干部如此,对政府更是如此。(毛开云)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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